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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改革系列报道之七:拓宽国际交流渠道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人才

发布时间:2006/12/09 信息来源:供稿:教务部 编辑:知秋

近年来北京大学积极拓宽本科生国际交流的渠道,为在校本科生“走出去”创造各种便利条件,同时也吸引国外(境外)知名大学的优秀本科生“走进来”。

北京大学先后与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建立联系并开展本科生合作项目,如耶鲁大学、剑桥大学、牛津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墨尔本大学、约克大学、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等。同时,加州大学、早稻田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在北大还设有联络中心或办公室。这种双向的交流大大促进北大与国外(境外)知名大学的学术交流。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得到了老师和学生的积极肯定,也得到了学校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这为进一步拓宽本科生交流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除学校公派(校际)交流、院系层面的交流、学生以个人名义自费交流等项目外,北大本科生每年还有其他形式的出国交流和学习,如外国语学院小语种本科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近几年外国语学院共有百余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学生利用假期自费参加国外名校的暑期学校;同时还有以社团形式的出国交流,如北大学生国际交流协会(SICA)所组织的本科生海外交流与访问活动。

国际交流目前已经成为北大本科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一方面努力拓宽本科生国际交流渠道,另一方面积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以规范学生的国际交流和学习,教务部于2005年10月适时出台了“北京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相关管理办法”(试用),旨在为学生在境外所修学分进行转换提供政策依据,进一步使本科生国际交流制度化。自2005年10月以来,已经有200余人进行了成绩转换和学分认定。

继续扩大本科生的国际交流,将成为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录1:北大本科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的主要形式:

1、学校层面上的公派(校际)交流:

(1)由双方学校以学校名义签署的正式的本科生交换项目。

(2)由学校推荐并以学校名义参加的国家的留学项目。

学校层面上的公派交流,一般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者一年,学生在外所修学分必须进行转换。

2、院系层面的交流项目:由院系与国外(境外)大学或其某一个院系签署的本科生交流项目,其学习期限一般也为一学期或者一年,院系级交流项目必须经过学校国际合作部和教务部备案,其参加项目的学生在外所修学分才能予以认可。

3、学生以个人名义自费参加各种交流项目:

一般是指学生利用假期(寒暑假)或者利用正常的学期赴国外(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其在外所修学分如需转换,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所在院系(或教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可。

附录2:近几年与北大有本科生交流项目的国外(境外)大学

编辑: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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