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囤地、确保住宅用地尽快形成供应,国土资源部门加大了土地供应结构调整的力度。一些地方正在尝试“小地块、多频次”的供地策略。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教授董黎明认为,小地块、多频次出让土地不仅有利于土地的有效供应,还有利于改变开发商对土地供应形势紧张的心理预期。他并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这就像是很多人等着吃一个蛋糕,把整个蛋糕只给一个人吃和把蛋糕切成许多份,让许多人都能吃上给人的心理感受是不一样的,影响了人们对土地供应的心理预期。前一种方式很可能给人的感受是拿到地的人会越来越少,土地供应的形势会越来越紧张;而后一种方式却在土地供应的数量和可持续的时间上给人以更多的希望。
就一些专家对于加大小宗地供应力度是否会造成城市建设的“细碎化”的担心,长期从事城市与区域规划工作的董黎明教授谈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小地块出让虽有利于形成竞争机制,但会对城建配套、规划衔接、开发建设区块之间的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小宗地出让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确定适度的土地出让规模。
董黎明认为,从各类用地供应看,工业用地出让应尽可能地集约化,小型化,因为原来我国在工业用地利用方面大手大脚、用地浪费的现象比较严重,应提倡少用地、建设多层厂房。而对于住宅用地供应,要因土地用途、区位、当地政府的管理能力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小宗住宅用地出让就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大块地划为小块出让,另一种是原本就是小地块,如老城区、旧城改造等,不得不以小地块的形式出让。在老城区,进行大面积拆迁涉及面广、成本高、耗时长,而且《物权法》实施后,进行成片拆迁难度就更大。因此,旧城区出让地块的小面积化是有现实基础的。
而在新城区,在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情况下,出让地块就不宜太小,不然就无法进行城市配套。一般一万人左右的居住小区,就需要23个配套项目。所以在郊区,住宅用地应适当考虑发挥规模效应,出让地块以300-500亩为宜。
所以对于加大小宗地供应力度的问题,各地应根据不同地块的具体条件、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协调能力出发,因地制宜,确定适度的土地出让规模。
如果确定要采取以小宗地出让为主的土地供应策略,就一定要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协调,使得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目标更明确,更有依据。这一步工作做好了,其他相关的配套、协调工作就会顺利很多。(余星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