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上午,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学生工作部组织第14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余名学员赴海淀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在法院二层大厅宽30米、高10米的“宪法墙”前,同学们驻足仰望,认真阅读分别用中、英、俄、法、西班牙五种文字雕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章节。白色的大理石,金黄色的文字,庄严、肃穆,大家深刻感受到宪法的权威与尊严。
学员们在宪法墙前合影
法庭审理的是一起“货款支付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从诉讼货款金额是否真实、公章是否有效到证据是否真实有效等各个方面,双方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同学们聚精会神地认真旁听,了解庭审流程,观察当事人的言行,有的还不时做着记录。
庭审结束之后,主审法官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很多同学还写下了感受。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侯党鑫认为,普通人在生活中很少注意细节的法律效应,可能会为自己的过失埋单。建设法治中国需要人人参与,人人懂法、普法、守法。社会学系黄世芳表示,今天旁听的案子恰好是我们熟悉的网络购物,宏观上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微观上每一个商家诚信经营是实现互利共赢的前提。人口研究所丁冠文表示,法律的精神在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前者是要在规则程序之下进行真实的举证和质证,摒弃主观判断,还原事件的真实面目;后者是指事实原委的判断必须以法律的判定为判断依据,这是法律的权威。
编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