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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税收改革的深层原因分析

发布时间:2007/04/16 信息来源:信息来源:金融界4月14日 编辑:宁静

2007年3月16日,业界争论达13年之久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获得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新税法最让企业界牵肠挂肚的是它规定了外资企业必须与内资企业一道,按照25%的名义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之前,内外资企业的名义税率为33%和30%(在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后,双方的实际税负约为22%和11%),内资企业负担重于外企。

13年来,各界对两税合并的讨论异常火爆。而作为今年“两会”的第一号议案,不少分析者倾向于把这次并税成功归因于中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以及近些年国家对经济结构的一系列调整。对此,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教授提出了不同意见:新税法虽然显示出国家政策重心由区域优惠转向产业照顾,但事情绝非这般简单。

林毅夫教授指出,“扩大的贸易顺差、巨额的外汇储备和人民币的持续升值才是诱发改革的深层次原因。”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贸易顺差增长逐年加快。特别是2006年,顺差总额高达177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74%。央行的一份报告分析认为,加工贸易顺差是我国贸易顺差主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80%来自外资企业。

巨额顺差不但已经频繁引发国际贸易摩擦,而且造成中国外汇储备增长迅猛。

“税收杠杆就在这时候显示出了优势。”林毅夫教授说道,税收政策涉及面广,能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更为有利的是,当前本土企业对两税合并的呼声愈渐提高,改革基础已经具备。“它将为外资进入设置一层过滤网和一张指示牌,使得环环相扣的贸易顺差、外汇储备和人民币升值等问题得到缓解;同时冷静外资头脑,引导它们进入我们希望加强的产业。”

 

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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