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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二级教代会制度促进民主管理

发布时间:2004/12/17 信息来源:北大
记者从上午的北京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得知:2001年5月,北大教代会对1996年制定的《关于院、系、处级单位民主管理的暂行规定》作了修订。新《规定》提出:“百人以上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同级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百人的单位,应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发挥民主管理作用”,此外可通过校教代会代表组或民主管理小组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随后,医学部教代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的意见》,并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很快实现了二级单位全部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预期目标。许多单位在民主参与方面创造了好的办法和经验,如第一医院每年召开民主管理工作研讨会,成为医院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医院、肿瘤医院还坚持了在教代会例会期间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口腔医院为确定新门诊大楼的设计方案,先后征求了300多名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至目前为止,北大本部已有力学系等十余个单位先后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有的还开展了提案、民主评议干部等项工作。计算中心等单位则建立了民主管理小组或以其他形式积极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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