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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祁祥:无责任保险在中国很可能难以执行

发布时间:2005/02/25 信息来源:北大
  在今年1月12日,社会各界千呼万唤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终于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并面向全社会开始为期1个半月左右的意见征求。一个月过去了,这个条例仍然备受业界争议。 在相关的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祁祥也表明了她对该条例的观点。她称,立法的宗旨都要首先保障所有参与方才能使得立法能顺利达到初衷。在借鉴国际经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保险共性可以借鉴,但国情不能忽视。她认为,无责任保险在中国很可能难以执行。   对于第三者强制保险是不是应该等同于社会保险的观点。孙祁祥称,如果讲到不盈利不亏损制定费率的时候,基本是可以把其当成一个强制保险,按法律规定,是强制购买的,自然也就成为了社会保险。不管是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其初衷是向广大民众提供一个最基本的经济保障,这点与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是有相似之处的,但其目的却不一样。   “国内还是想把该保险作为一个商业保险来承担,这样一个责任保险的险种,如果要求保险公司不盈利也不亏损,那么保险公司是没有办法经营下去的。所以说,这个强制保险是不可能执行的,也就达不到法律、政府、社会所要求达到的初衷。”她总结说。(国际金融报记者 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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