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昨天(2月28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认为,《证券法》的修改不可能具体到对市场关注的“股权分置”问题给出明确答案,但是在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允许合法合规资金入市方面将会有所突破,新的《证券法》将更为具体和富有操作性。 “《证券法》是一部证券市场的基本法,不会涉及具体的政策问题。”曹凤岐说。但是他同时认为,“股权分置”问题必须在向流通股股东倾斜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而《证券法》修订的一项基本出发点就是保障投资者利益,体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价”的原则。从这种意义上说,《证券法》修订案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有重要的意义。 在谈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问题时,曹凤岐认为现有的《证券法》强调了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是在民事赔偿方面缺乏操作性,投资者因虚假信息披露造成投资损失后很难通过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目前处理此类案件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司法解释,但是这个司法解释也是很不够的。比如在界定上市公司是否构成虚假披露时,仍然需要证监会作出行政处分才能认定欺诈事实。”曹凤岐对记者说,“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可能避免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只要是证据充分,就能够在法律上予以认定。” 在允许合法合规资金入市方面,曹凤岐表示,尽管政策上已经允许社保、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但是现有的《证券法》在表述上仍然比较保守。“过去不允许券商融资,就是怕一些非法资金流入市场;后来略有放开,规定‘银行资金不得违规流入证券市场’、‘证券公司自营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和依法募集的资金’。今后有望改为‘允许合法合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从而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来源进一步放宽。”曹凤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