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5日,信息产业部举办的2005电信服务年会上,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武常歧认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消费者组成非政府团体,在3.15之外的每一天仍然发挥作用,“成为一个有牙的老虎”,来制衡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让社会团体成为“有牙的老虎” 为什么一年之中要抽出一天作为消费者的活动日?因为运营商、提供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力量是不对称的,通过这一天来加以平衡。怎么深入解决这个不对称的问题?目前,政府制定了相关法律并设立监管部门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这些仍然不够。因为用五亿六亿消费者去制衡六个运营商,显然消费者太过分散。武常歧建议把消费者组织起来,组成一个团体来抗衡、谈判并议定商品的价格。在3月15号过了以后,这些非政府团体仍然发挥作用,“成为一个有牙的老虎”,来制衡或者是平衡企业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 改善服务质量是收费的条件 武常歧认为,企业和消费者并非对立的关系。这表现在,企业增加利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为用户创造价值,而其中就包括改善服务的质量。因此电信企业只有改善服务,创造价值,才能有条件收费;不然没有创造的价值,就无从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