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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爱国:维权应分为三个层次

发布时间:2005/03/22 信息来源:北大
3月19日晚,由校学生会权益部主办的首届法制维权周系列讲座的谢幕场——《法律变迁与理性维权》在三教107举行。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北大法学院的徐爱国副教授。 徐爱国教授首先从法律及非法律的角度定义了权利,并列举美国的“别克”案和英国的“啤酒”案来论证理性维权的重要性。另外他还系统地分析了理性维权的来历和发展,明确指出社会的控制工具分为三个阶段(即道德阶段,宗教阶段,法律阶段)。他认为维权应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非理性的维权、利用司法维权、最高程度得维权。 在之后的提问中,他详细地解答了观众提出的问题,如中国的司法体制,百姓的维权方式等。 此场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理性维权的认识,丰富了同学的法律维权知识,为北大首届法制维权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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