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在英杰交流中心为同学们做了一场题为《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及法理》的讲座。本次讲座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院庆·名家讲坛”的系列活动之一。 讲座中,张教授用幽默的语言、丰富的事例和学者的理性阐述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以及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民事诉讼模式从职权主义向契约化转变的合理性和法理依据。张教授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非契约化即职权干预型诉讼体制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必然选择。而在当今市场经济的语境下,契约化即当事人主导主义则更适合于民事诉讼作为调整私的关系的性质,更符合私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张教授还具体地讲授了民事诉讼契约化的表现形式,如不起诉契约、不上诉契约、不提起再审的契约、证据交换的契约等。 在讲座之后,同学们踊跃提问。有对讲座主题进一步探讨的,也有对张教授观点的疑问。张教授一一做了回答。 张卫平教授是民事诉讼法领域的著名学者,他率先提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问题,并提出了以民事诉讼体制转型为导向的,一整套关于民事诉讼体制、模式的宏观分析框架以及制度调整的理论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