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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市民应有权参与城市更名决定

发布时间:2005/05/18 信息来源:北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建议,在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中,应设置“程序”保证和地名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当地民众能实实在在地参与到地名的决定过程中来。当前最可行的一个办法就是尽快将《地名管理条例》修定意见上网公示。姜教授此前参加了民政部有关部门召开的修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专家座谈会。 姜教授说,任何一个地方的民众都是本地地名的直接利益关系人,因此地名管理的有关问题不能简单地被看作公权力的一部分,闭门运作,应该让民众有机会参与,可供选择的方式包括地名设定方案公示、征集意见甚至召开听证会,更大范围的地名设定和修改不只是要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还要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姜教授介绍,《地名管理条例》作为法规将对地名管理的有关工作从两个方面作出规范,一是从实体上,二是从程序上。前者的规范包括禁止在地名选择上使用生僻字以及外国人名地名等,后者则是规范一个地名产生和修改应该经过的认定程序,包括审批程序等。姜教授说,一个地方地名的修改可以由某一个当地民众提出,也可以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但是在成为事实之前,应该鼓励民众参与。他举例说,韩国汉城在更改汉城的中文译名时,就曾经提交该市议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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