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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子字库知识产权案胜诉获赔30万元

发布时间:2005/08/31 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国际金融报8月30日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潍坊文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南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确定计算机字库受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依法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潍坊文星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至此,中国首例字库侵权案尘埃落定,计算机字库的著作权最终得到法律的保护。(邵一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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