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NGO,都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词汇,这样的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中到底是什么样的地位?起着什么样的作用?10月27日晚在“走近NPO系列讲座”之“NPO兴起的原因与意义”上,三位主讲者从不同学科的不同角度为我们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NPO并不反政府、反市场”——李景鹏教授
NPO是Non-Profit Organization的缩写,译为“非营利性组织”;NGO是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的缩写,译为“非政府组织”。北大政府管理学院李景鹏教授告诉我们,它们都是在国家与市场之外自愿组织起来的组织,名称不同,只是因为各国看待这样的社会组织的侧重点不同而已。
除了NPO、NGO之外,这样的组织在美国还经常被称为“第三部门”(构成与国家、市场平行的第三体系),在日本被叫做“市民组织”,在台湾则称“民间组织”,还可以被叫做“公民社会”、“志愿组织”、“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等等。
不管称呼如何,这样的组织其实并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因为非政府,所以反政府”,“因为非市场,所以反市场”,恰恰相反,NPO的发展完全离不开国家和市场的有利支持:国家为NPO提供制度上的支持,包括立法、税收、资助各方面,而市场则为NPO提供活动资源以及值得借鉴的运作模式。
“让NPO成为另一只看不见的手”——李培林副所长
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兼研究生院社会学系主任李培林教授一开讲就批判了“只用一种逻辑思考”的社会惯性——从80年代以前的“政治逻辑”压倒一切,到现在的“市场逻辑”占主导地位。李培林老师认为:其实在不同的社会领域都有自己的最高价值,每个领域都存在着不同的逻辑。
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变,如今可以存在三种资源配置的方式——政府组织负责资源的分配,市场组织强调资源的争夺,而社会组织则进行资源的协调。社会组织在特殊的领域,具有服务成本低于政府和市场的优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但同时,李老师也提到了NPO发展中所面临的限制。最大的问题是体制及观念上的问题,中国特殊的“事业单位”形式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了NPO发展的空间,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而政府仍旧没有找到有效的与NPO合作的途径也使得政府在一些特殊领域不愿购买具有成本优势的NPO组织的服务。
李老师坦言,体制改革需要时间,市场体制的改革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上能够有所突破的话,其意义可能不亚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到那时,NPO将得到极大的发展空间。
“新媒体和全球化都是NPO得以发展的基础”——杨伯溆教授
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杨伯溆教授从传播学的特定角度切入,将“风险”概念引入对NPO的探讨中。
杨教授认为,新媒介英特网的强势进入已打破了现有的媒介生态,消解了发表言论的个人风险;而“全球化”的盛行,又使得世界性的集体风险增大。不论是新媒体的“无风险”还是目前的“世界性风险”都在挑战着传统的公民意识,而这两者又都是NPO得以发展的基础。
从不同学科立场出发对NPO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也许,我们不仅可以把对NPO的研究当作是对一种组织机构的研究,也可以把NPO当作一种观念来对待,它代表了“公民社会领域”的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