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日)上午,北京大学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工作会议,就《北京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北大党委书记闵维方,常务副书记吴志攀,副书记、纪委书记王丽梅,副书记杨河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这一会议。

据悉,中共中央于今年1月份发布了《实施纲要》,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在今年上半年分别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如何贯彻落实该纲要。北大党委、纪委在认真学习中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委关于《实施纲要》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今年年初起便逐步开展了一系列举措。
据王丽梅副书记介绍,学校在上半年着力实施了一系列相关调研,并参加了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组织的研讨、座谈,在此基础上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障落实惩防体系的建立与健全。目前,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已经列入了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并纳入先进性教育的全过程。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北大已经制定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近期、中期、长远目标。在较长的时期内,北大将建立起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相匹配的较为完善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廉洁自律长效机制、抑制腐败的内部管理机制、权力运行机制和腐败惩处机制。为实现这一长远目标,北大将在2010年左右,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形成具有北大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围绕领导小组制定的在2005-2007年间初步形成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制度和惩处机制这一近期目标,学校还专门制定了操作性强、责任明确的监督任务分解表。
会上,闵维方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是学校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他说,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显,这也反映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因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纯洁党的机体,要将反腐倡廉和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他强调,“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树立一种信念,使党员干部的言行遵照这种制度,并使之内化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中。”他还说,学校将加大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中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并加快纪检、监察、审计方面的队伍建设。

摄影:君扬
编辑:碧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