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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四学生抄袭论文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取消学位

发布时间:2006/01/01 信息来源:信息来源:新京报1月6日

包括3名留学生,16名本科生考试作弊亦受到同样处分

北大新闻网昨天发布消息称,4名本科生因期末论文抄袭被取消学位。

在这些学生中,有3位本科留学生因“世界宗教与国际社会”的科目期末论文“全文抄袭”,而受到记过处分,并被取消学位。还有一位本科生期末论文“严重抄袭”也受到了同样的处分。

北大此前公布了新的《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新条例已于2005年12月起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北大本科生提交的论文、实验报告、本科生科研论文中存在抄袭事实,且抄袭篇幅超过总篇幅50%者将被开除。

北大教务部还公布了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的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情况通报:上个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中,北大全校本科共发现考场违纪作弊21起,16名本科生(其中包括6名留学生)因此被取消学士学位资格,3名本科生受到严重警告。

北大教务部在公告中说,对这些上学期期中和期末考试中考场违纪作弊者的处罚,是按照《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等规定做出的。  (记者 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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