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战略举措,“取消税费后乡村体制与新农村建设” 研讨会将于2月18、19日在京举行。本次研讨会是由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和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中央决定:自2006年元月1日起,取消已有两千六百年历史的农业税。以此为标志,我国进入了城市反哺农村的时代。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政府的功能由汲取资源型向服务村民型转换,乡与村的关系大为缓解,村民自治也获得了更大的弹性。在农村建设的十字路口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为农村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社会主义新农村由两个关键词组成:一是社会主义,是农村建设的道路;二是新农村,是努力的目标。然而,无论学界、政策研究界、还是实际操作部门,对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发展路径、政策,都有不同的理解。
为此,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请来长期进行“三农”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直接进行乡镇体制改革的实践家汇集北大,共话后农业税时代的乡村体制与新农村建设问题。届时国家国务院新闻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领导,湖北、湖南等农业大省政府部门官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国内研究农村问题的知名学者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一定成功经验的乡村负责同志将到会作精彩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