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社会各界和北大校内外专家的论证,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已于近日正式公布了《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课题研究报告,由该院组织并研究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也同时推出。
《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是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受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的委托,组织来自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和北大民营经济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会同全国工商联等其他部门的专家,经各界反复论证,综合参考多方意见和建议,最后在北京大学社科部主任厉以宁教授代表社科部及评审专家委员会给出评价意见后予以通过的重大研究项目。
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给出的意见书中,学部主任厉以宁教授指出,《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在理论依据方面有新的观点,即认为企业治理应成为资本、智力、自然环境等各类投资元素之间的关系问题,为社会创造财富,创造就业,自主创新,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遵纪守法,回报社会,建立科学发展观是企业社会责任不可缺少的内容。同时,指标选取的“SMART”原则更是适用于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在评估程序上,该研究报告兼顾了公正性和可行性两方面,符合实际,体现出开拓精神;同时在评价标准方面具有可操作性。《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旨在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行为,把追求经济效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包含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三个层面,56个具体指标。
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把该课题报告向社会公布,是希望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为广大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创造阳光财富而探索一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同时,研究院还将以该报告为理论基础,以该体系指数为标准,在下半年会同全国工商联和多家媒体等单位展开评选活动,选出当代中国“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鼓励民营企业走科学发展道路,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附: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姜万军博士: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杨东宁博士: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教授。
周长辉博士: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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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
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