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纵横

演讲十佳美文欣赏之七:法律人 和谐心

发布时间:2006/06/13 信息来源:供稿:团委宣传部

我是来自法学院05本科的刘远超,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人,和谐心》。听到这个题目,您或许会说:“一个初入燕园的小毛孩子,也配谈和谐?还是去谈恋爱吧。”但有句话说的好,叫做“年轻无所畏惧”。那今天,请允许我这个年轻人也来聊发一下少年狂。

回想当初,选择法学并非“死心塌地”。激扬文字、快意恩仇,一直是我心仪的生活方式;法律?或许太理性,或许太严谨,或许太枯燥。但,我今天却依然作为一个“北大法律人”,站在了这里,并为这个称谓而由衷地自豪。

为什么?有人说,北大人变了,变得世故了,变得圆滑了,变得紧跟潮流了:全民经双、追逐超女、考托考G、哈韩哈日……但我说,北大人没有变,北大法律人更没有。当大学生孙志刚含冤惨死时,是谁第一个喊出了他们的声音?——北大法律人。这一喊把“收容遣送”这个野蛮的词语赶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一喊使流浪乞讨的弱势群体拥有了做人的尊严,这一喊让我们分明看到了约翰•罗尔斯笔下那张“正义的契约”。壮哉,北大人!快哉,法律人!

或许正是出于这样的意气,我最终选择了法学,因为我相信:中国需要法律,和谐的中国需要北大法律人。

似乎是命运的安排,我所住的48楼恰好面对着北大西南门。门内是书生意气笑江湖,门外是过客纷扰看世俗。48楼的我,便每天都浸润在这种别样的氛围中。

一扇小西门,是一道坎,将北大与世俗划清了界限;一扇小西门,又是一个结,将北大与世俗紧紧联在了一起。构成了北大与世俗之间一种奇特的关系。

而法律人恰恰暗合了这种微妙的关系。

在燕园里,法律人是一对和谐的统一体。直如那幢矗立在古老博雅塔旁的现代化法学楼一样。但我更愿意称他们为“一群在青春的北大里寻找和谐中国的年轻人”。他们严谨却懂得浪漫,他们充满理性却不失激情,他们胸怀天下却脚踏实地;他们会趁在宿舍楼下等候女友之际默默背诵枯燥的法条,他们喜欢面向未名湖大声的朗诵《人权宣言》,他们会为中国法治的点滴进程而欢欣鼓舞,他们也会因社会不公、贫富悬殊而辛酸落泪。“一二九”,唱响的是中国的法治之声;北大之锋,辩明的是中国的和谐之道;法援法青,伸张的是中国的公平正义。全因他们是北大法律人,全因他们年轻的心中装着一个和谐的中国!

在社会中,法律人太执着,畅想着将满腔抱负付诸实践,“铁肩担道义”,甚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 法律人又太脆弱,禁不起冷酷现实的打击,“一枕黄粱梦”,直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但这一切都是他们无悔的选择,只因他们来自古老但不衰老的北大。他们不是不懂社会的规则,只因他们希望创造一种新的规则——和谐的规则。

如何使中国迈向和谐?法律人有他们自己的答案:法的理智+人的激情。中国需要法,需要法的理智来协调失衡的财富天平,需要法的理智来抚平功利的社会心态,需要法的理智来架起民主的发展灯塔。中国需要人,需要一群大写的人,需要他们的激情来扫荡前行的障碍,需要他们的激情来唤醒麻木的灵魂,需要他们的激情来吹响和谐的号角。这就是北大法律人的使命,也是每一个北大人的使命,是从你我第一次踏入这片圣地起便担负起的使命!

当然,随着学习法律的深入,我慢慢懂得了当现实与理想之间出现巨大反差时那种近乎被撕裂的痛。那种痛源于有法不依,那种痛源于以权代法,那种痛源于法律面前人各不同。

但作为北大法律人的一员,选择法律就等于选择了直面现实而非逃避、就等于选择了兼济天下而非独善其身,当然,也许还意味着选择了为这个选择付出沉痛的代价。无论怎样, “既然目标已定,只需风雨兼程”。

因为:我们的身后是百年砥砺正年轻的北大,我们的眼前是朝气勃发待腾飞的中国。

是的,打造青春北大、构建和谐中国,“我们不做,谁来做?现在不做,什么时候做?”我,一个年轻的北大法律人,愿凭我一颗和谐之心,与大家并肩努力,努力追寻我们的和谐中国!谢谢!

选手简介:

<v:imagedata

刘远超

法学院05级本科生

兴趣:辩论、演讲、书法

个人说明:百年北大,百年法院,小子无知,初出茅庐。有感先贤五四遗风,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壮哉快哉!故以切磋之心、仰望之情,愿献技于十佳舞台之上。本人高中阶段曾多次参加省级演讲赛、辩论赛,成绩尚可,现为法学院辩论队成员。具体情况,赛场之上见分晓。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

新闻热线:010-62756381

邮箱:news@pku.edu.cn

版权所有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编:100871

版权所有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邮编:100871

新闻热线:010-62756381

邮箱:news@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