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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我国七大法律部门法学研究会空白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成立

发布时间:2006/09/04 信息来源:供稿:北大法学院 编辑:徐丹

9月2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宣布成立。中国法学会孙在雍副会长认为,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中国法学界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社会法学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

来自全国各地的80多名社会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会上选举产生了以北京大学法学院贾俊玲教授为会长的社会法学研究会领导班子,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

全国政协罗豪才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孙在雍副会长、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教授、全国总工会书记处张鸣起书记、中国劳动学会夏积智会长、著名劳动法学专家关怀教授等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孙在雍指出:社会法学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下属研究会的新成员,对于组织社会法学研究资源,繁荣社会法学研究,促进社会法学的学科建设,加强社会法学与相关学科、社会法制实务界、海外社会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社会法的立法和执法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北大党委书记闵维方教授在会上指出:“北京大学是海内外久负盛名的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不仅拥有强大的法学院,而且还拥有强大的自然科学、医学和人文学科,以及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新闻学等完备的社会学科,在进行社会法学研究方面具有突出的学科优势和集团优势。中国法学会把社会法学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是对北京大学的充分信任和支持,北京大学深表感谢。以贾俊玲教授为所长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在近十年以来为中国社会法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相信在今后社会法学会会越办越好。”社会法学会名誉会长关怀教授和社会法学会顾问代表夏积智教授分别作了发言。

贾俊玲会长表示,成立社会法学研究会是中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法制建设和社会法学研究的强烈需求,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离不开各界领导与学界同仁的大力支持,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对社会法学的进一步深入研究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悉,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使中国法学会的大家庭增添了第31个新成员。中国法学会已有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30多个研究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实际,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从中国法学会已有研究会的情况来看,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可以说是填补了七大法律部门法学研究会的空白,具有重大的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意义。

社会法学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它开辟了不同于传统的公法与私法的“第三法域”,且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我们既迎来了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黄金发展期”,也进入了各种社会问题频发的“矛盾突显期”,因此,成立社会法学研究会、加强社会法学研究又具有现实紧迫性。

9月2日下午,研究会举行学术报告会,邀请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室张世诚副主任和研究会副会长、湖南法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分别作了题为“我国社会法立法动态”和“社会法学的多视角研究”的讲座。大家还对研究会将来的工作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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