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会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会在北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并赢得了高度评价。北大师生们纷纷表示,此次会议是在党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关键性的会议,必将对未来中国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阎志民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要求。他指出,本次会议将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提了出来,并将建设和谐社会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实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实任务和长远目标的有机统一。同时,他还认为,本次会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明确具体,很容易落到实处,体现了党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哲学系教授郭建宁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将“和谐”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写入党的公报,实现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本次会议在处理和谐与矛盾问题上也有重大突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过程,表明党和国家能够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矛盾学说来处理和解决问题,并用发展的观点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的决心和信心。他指出,此次会议十分重视文化的和谐,将建设和谐文化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提上了议事日程,倡导和谐理论,培育和谐精神,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和谐文化建设促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方针,必将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
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曹长盛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总体上来说,体现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认识、新探索和新发展。他说,本次会议对和谐社会的概括以及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新的认识,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就是要构建和谐社会。他还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实践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对社会主义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在不断加深,对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的矛盾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矛盾的解决也有了新的探索。此次会议在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将和谐社会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思想理论宝库。
中文系本科生李峥说,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十分鼓舞人心,会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画卷,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实现这个目标的。
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胡金表示,读了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有一些比较切实的感受。公报要求全党同志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从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在干事情上面日益体现出务实,求真,不盲目追求高发展,而是寻求立足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合理长远发展的态度,让我对本届政府倍感信任,充满信心。
编辑: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