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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文教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06/11/01 信息来源:供稿:法学院

10月31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法制专题讲座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作了题为《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的讲座。

本次法制专题讲座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讲座前吴邦国委员长专门接见了刘剑文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校长许智宏院士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中,刘剑文教授先就税收的内涵与职能、税法的概念与特征、税法的本质、税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等几个税收与税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作了讲述。在此基础上,他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建立符合国际通行的企业所得税立法模式等多个方面论述了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必要性。最后,他就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反避税、过渡期等几个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了理论分析。

刘剑文教授是继罗玉中教授、吴志攀教授之后北大第三位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作法制讲座的学者。这也是财税法第一次作为此类讲座的讲述内容,体现了财税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据了解,这次法制讲座是为配合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审议而特别安排的。刘剑文教授的讲稿还将分发给明年三月份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审议企业所得税法的参考文献。

近年来,刘剑文教授为推进我国的财税法制建设作了很多工作。去年,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修订),他作为听证陈述的唯一法学教授,所提出的“1600元的费用减除标准、减除标准全国统一”的主张最终被《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所采纳。他还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则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

刘剑文教授简历

刘剑文,男,1959年7月生,湖北省武汉市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新中国首位以教授身份进站的法学博士后、首位在站期间增列为博士生导师的法学博士后、首位税法学博士后和国际经济法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之一,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财税法论丛》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主编,“中国财税法网”和“中国税法网”创立人,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方首席专家,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总署项目”中方首席专家。兼任世界税法协会(International Tax Law Research Association)(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四十余位著名税法学家发起成立的国际性民间学术团体)首任会长,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八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发起成立的全国性民间学术团体)会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法与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小组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安徽财贸学院兼职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扬州进修学院兼职教授,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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