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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专题】香港廉政公署专家与北大学子分享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经验

发布时间:2010/04/23 信息来源:北大廉政研究会 编辑:聪平

香港是目前世界上公认最廉洁的地区之一,香港反腐败模式作为成功的范例,在国际上受到广泛赞誉。4月15日晚,应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会邀请,香港廉政公署首席廉政教育主任于慧芬女士与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岑家辉先生在廖凯原楼342教室作了精彩讲座,和北大学子分享了香港反腐败台前幕后的故事。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会指导老师、北大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现场

于慧芬主任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背景、组织框架、工作策略以及廉政工作的成效。她指出,完善的法律法规,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和雄厚的资源支持,是香港廉政建设得以成功开展的三大要素。首先,香港反腐败法律涵盖公私营机构,执法机关能全面打击贪腐;而且香港有良好的法治基础,事事以法为先,法院独立审理案件,令执法工作能充分发挥效能。其次,廉政公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除行政长官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辖,廉政公署组织的独立性、编制的独立性和调查的独立性确保它能够公正严明及有效地执行使命。第三,香港特区政府在资源上全力支持廉署,廉署每年支出预算约为8亿港币,廉政公署现雇有职员约1300人,其中逾半数职员已服务超过10年,专业的人才资源能够有效执行廉政建设各方面的工作。

于慧芬主任还指出,执法、预防与教育“三管齐下”、“惩防并重”的全面反腐败策略是香港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经验。廉政公署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分别实施上述三大策略,执行处接受举报、搜集证据和调查案件,防止贪污处通过改善制度和程序以堵塞贪污腐败的机会和漏洞,社区关系处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推广道德发展以获得市民大众的支持。

于慧芬主任重点介绍了香港的廉政教育举措。廉政公署向公务员、私营机构雇员、基层市民和青年人等不同的人群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宣传教育措施。她强调帮助青少年建立正面的价值观,使他们成为诚实、守法的良好公民是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方面,因此廉政公署通过为大学生、中小学生及教师举办研讨会和讲座,为学校编制教材,制作青年网站,举办青年会议,制作广告宣传片和影视剧集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大力在青少年当中开展廉政教育工作。于慧芬主任还充分肯定了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会的成立,认为学生社团活动是推动校园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发展的有效方式。她表示,香港廉政公署愿意与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会进一步合作,给研究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岑家辉主任重点讲述了香港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他首先从腐败的法律定义、犯罪主体、金额与立案标准以及最高刑罚四个方面比较了香港与内地在反腐败法律规定上的异同。香港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主要由《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组成,岑家辉主任逐一解释了这三部法律的相关条例,并以精彩的案例生动讲述了香港打击贪污腐败的“零容忍”政策。

李成言教授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国反腐倡廉任重道远,香港独到、细致的廉政建设经验值得内地学习和借鉴。他希望,北大学子要在全国青年中做出表率作用,主动接受廉洁教育,严格要求自己,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能力。

本场讲座是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会组织的“廉政建设系列讲座”第二讲。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会于今年3月22日成立,作为中国高校首个廉政研究方面的学生社团,廉政研究会旨在为北大学子搭建一个了解国家反腐形势、传播廉政知识、推动廉政研究发展的学术科研及国内外交流平台。廉政研究会倡导“透明、廉洁、公正”的校园文化,重点建设“透明校园”,协助学校推动北大校园的廉洁教育工作。廉政研究会通过举办讲座和研讨会,举行展览,与“透明国际”和香港廉政公署等国际、国内相关机构交流等形式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活动。

编辑: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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