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5日,一年一度的北京大学光华卫生经济论坛聚焦在新医改与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研讨。来自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直接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疗监管、药品流通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领导,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医药产业界代表等4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自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来,国家医改进入了以地方试点为先导,全国逐步推进的实施阶段。在多项亟待改革的重点工作中,“不合理用药”、“以药养医”一直是多年来中国医药和百姓面临的重大顽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整个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良性发展。
论坛主持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国恩教授首先指出,“根据国家卫生部的官方统计,以2008年为例,药费占住院总费用的43.9%,而全球平均数不到20%。从公共政策和制度建设层面上审视,我们更有理由问责体制本身,现行体制是否有违大多医务工作者的常理选择和激励动机,导致了‘多输’而非‘多赢’的必然结局?”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医学部副主任柯杨教授在讲话中表示,医疗的“公益性应该体现在医疗保险性质上面,我们现在政府投入的医疗保险其实就是公益性最大的体现”。她认为,医改中最重要的是补偿机制和收费机制的合理设计。
世界银行代表,首席卫生经济学家John Langenbrunner认为,中国在药品支出方面还有很大空间进行改进,他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智利的电子招标的形式,把所有的信息放在网上,比如药品的数量和价格等等,增强透明度,降低成本。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很多企业对目前的招标采购提出了质疑,包括各地规则不统一,评价标准不规范,操作困难,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等。今年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要求,规范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落实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品种、招数量、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在全省(区、市)的统一价,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负责国家卫生部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玉洵指出,5月份将出台《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完善各地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同时能够规范经办人员的行为,加强专家的管理,扩大集中采购的领域和范围,今年要将检验试剂和低值医用耗材纳入。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认为,药品流通不仅仅是招标采购的问题,还需要对“公共品、准公共品和市场品”等七个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提出了两个基本观点:“第一,要建立药品的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市场体系,要整体再造;第二,要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来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国家卫生部医疗监管司司长张宗久在发言中指出,公立医院改革包括了九个方面的主要改革措施:完善公立医院的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的治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以及推行多元化办医格局。他还强调了药物经济学评价在临床药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国家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王胜利处长在发言中明确了商务部在药品流通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并强调了建立高效公平的现代药品流通制度的重要性。他认为,“这个行业持续的健康发展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推动这次医改的进行,落实改善扩大内需的方针,促进消费和就业以及维护社会稳定都有重大的意义。”
针对各主题发言的热点、难点问题,论坛上下午还进行了“圆桌对话”专场,邀请主题发言人和特邀嘉宾同参会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对话嘉宾包括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胡善联(复旦大学教授)、王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关志强(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久鸿(中国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余晖(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宋瑞霖(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志宏(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于风华(山东省卫生厅规财处主任)、李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研究员)等。
有关本次论坛更为详细的内容,请参见由网易提供的图文实录:
http://money.163.com/special/00254C6G/2010bdws.html
编辑: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