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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会举办

发布时间:2010/09/02 信息来源:法学院 编辑:知秋

近日,由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和中国法学知识产权研究会联合主办、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第五届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中国技术交易大厦举行。

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有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吴志攀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剑锋教授,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平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吴汉东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朱雪忠教授,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兼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姜晶副司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教部赵喜元副部长以及来自全国二十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近六十名专家学者。  

研讨会合影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首先致辞。他表示,希望未来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能够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社会这一宏伟目标,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发挥重要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剑锋教授发表了讲话。他说,这些年来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培养了大量知识产权人才,北京大学在已经培养了一大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其他高校做着同样的努力,取得相当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有所欠缺,所以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姜晶副司长详细介绍了司法部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单位之一,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着力做好的四项工作:组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情况调研工作;协调开展在职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在职法硕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组织制定了指导性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吴志攀教授在致辞里重点强调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如何营造知识产权文化两个方面。他提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该多元化,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模式:高校内培养理论和学术的知识产权专家模式;企业实践中培养的专家模式;政策专家模式;境外培养模式。

吴志攀教授致辞

                        吴志攀教授致辞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教部赵喜元副部长在发言时指出,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越来越重视,人才是科技发展的第一资源。高校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应该积极充分的挖掘这一潜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吴汉东教授致闭幕词。

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专家、学者也分别就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及其瓶颈问题与化解方略、教育部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及学科设置提案及学科设置、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等三个专题展开主题讨论,经过讨论,大会形成关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六点建议。      

 

编辑: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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