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北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研究人员的管理,实现规范管理、改进服务、明确要求、便于监督的目的,北大社科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论证,起草了《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研究人员聘请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了全校人文社会科学院系、研究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该办法的草案近日为学校批准实施。《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研究人员聘请办法》和《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聘请校外兼职研究人员登记审批表》现公布于社科部网页,并下发各院系。
社科部计划分两个阶段对北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文科研究机构)聘请兼职研究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 2011年12月31日):对文科研究机构已聘任的兼职研究人员进行认证。以各文科研究机构2010年年度检查报告为基础,对文科研究机构已聘请的兼职研究人员进行全面核查统计。
各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研究人员中,对来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兼职研究人员进行认证;重点对无博士学位、无副高职称以上的其他社会人士进行核查。
由学校文科研究机构管理委员会对重新登记的兼职研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兼职研究人员聘任期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将审核通过的兼职研究人员名单公布于社科部的网页上。
第二阶段(2012年1月1日开始):将按《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兼职研究人员聘请办法》对文科研究机构新聘请兼职研究人员进行审批。
编辑:拉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