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数字化时代新媒体使用规范”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嘉宾楼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以及牛津大学、巴塞罗那大学、伦敦国王学院等传播学界专家及政府实践部门工作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中宣部办公厅吕凯、英中协会主任凯蒂•李女士、北京大学中国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出席研讨会并分别致辞。
本次研讨会分别从“微博的使用规范”、“社会媒体中的隐私”、“社会媒体中的诽谤”等三个方面,探讨了在数字化时代如何科学对待和合理使用新媒体等问题。与会代表认为,包括微博在内的新媒体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应当更加理性地运用新媒体,实现新媒体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在主题发言中,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龚文庠教授担任主持,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佩里•凯勒博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新欣研究员分别了《数字化时代的新媒体使用规范》和《公权力介入新媒体的边界:以诽谤案为例》等报告。佩里•凯勒博士基于欧洲的媒体管理实践,指出媒体概念会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法律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陈新欣研究员探讨了网络法律规制问题,指出构建信息内容安全监管的体系需重点考虑监管的客体、主体以及方式等因素。
在“微博的使用规范”论坛部分,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约瑟夫•卡波纳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匡文波教授分别作了《社会媒体与网络诽谤》和《微博热的冷思考及其规范》等报告。约瑟夫•卡波纳博士介绍了欧盟开展数字融合的现实挑战以及总体法律责任问题;匡文波教授对微博媒体在信息内容、表达方式、词言不规范等方面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社会媒体中的隐私”论坛部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燕继荣教授担任主持,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陈堂发教授和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王军教授分别作了《技术赋权的社会性媒介与隐私意识法律化问题》和《微博侵犯隐私情形分析及规制建议》等报告。陈堂发教授分析了社会隐私权利的本质以及侵权条件和隐私保护原则;王军教授结合实例分析了现行隐私保护及其立法问题,建议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和立法工作。
在“社会媒体中的诽谤”论坛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新欣研究员担任主持,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王四新教授和海淀法院民一庭李颖副庭长分别作了《新媒体对诽谤案的挑战》和《微博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等报告。王四新教授比较研究了新媒体环境和传统媒体环境对诽谤法的影响,指出在表达自由与法律保护之间要有一个平衡机制。李颖副庭长结合涉及微博的相关案件探讨了微博言论自由的边界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
“数字化时代新媒体使用规范”国际学术研讨会是欧盟合作项目“中欧媒介法律政策比较研究”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北京大学中国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英国英中协会主办,牛津大学媒体法比较研究中心协办。
编辑:剡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