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校长一行访问北大法学院,就与北大法学院开展合作事宜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校长Pauline van der Meer Mohr、法学院院长Hans de Doelder、中国法律中心主任Yuwen Li、中国法律中心主管Zseng Weichia、欧洲法副教授Flora Goudappel、犯罪法教授John Blad,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出席本次会谈。
吴志攀常务副校长对伊拉斯姆斯大学的来访表示欢迎。他简要介绍了北大法学院的师生情况,并预祝两校法学院合作成功。随后,伊拉斯姆斯大学校长Pauline van der Meer Mohr也对伊拉斯姆斯大学的师资、地缘等方面做了简要介绍,她指出,伊拉姆斯大学希望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加强合作交流,继续师资与学生的互换共享,深化两校法学院之间的互利共享机制。王锡锌副院长对此十分赞同,他同时表示,加深两校法学院之间的学术研究合作必将有利于两院的长久持续合作。
会谈结束后,王锡锌副院长与伊拉姆斯大学校长Pauline van der Meer Mohr续签了旨在继续深化学生交换和老师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协议。随后,两校领导交换礼物并合影留念。
伊拉斯姆斯大学位于著名的现代贸易港口城市鹿特丹。该校的历史课追溯到20世纪初期,当时荷兰的工商业人士认为应用型的高等教育对迅速发展的港口及商业活动很有必要,因此在他们的支持下,创办了私立的荷兰经济学院。1973年,荷兰经济学院和鹿特丹医学院合并成为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这是荷兰唯一以著名学者命名的大学。伊拉斯姆斯出生于鹿特丹,是15世纪荷兰著名的学者和哲学家,在荷兰乃至欧洲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学校成立以来,已培养出150多万毕业生,其中许多人成为政界领袖和企业高层管理者。
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与北大法学院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在学生交换和老师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此次的续签协议标志着两院之间的合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今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欧洲法、欧盟法的研究提供了更优秀的平台,也有利于深化两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编辑: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