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25日,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筹备组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行。共有来自大陆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机构和新闻媒体以及台湾地区代表近2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我校法学院刘剑文、徐爱国、张智勇、叶珊以及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魏建国等代表出席会议。
24日上午,会议宣读了中国法学会批复文件之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章程》,并成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我校法学院刘剑文教授当选为研究会会长;法学院刘燕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法学院徐爱国教授、张智勇副教授、叶珊副教授和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魏建国副研究员当选为理事。徐爱国教授被聘为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魏建国副研究员被聘为研究会副秘书长。
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和专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胜、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厦门大学副校长李建发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葛克昌教授、台湾地区“司法院大法官”黄茂荣、原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等。本次年会历时两天,围绕着“法治视野下预算法的修改”以及“财税法学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两个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前身是1998年成立的中国税法学研究会与2001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是由全国财税法学工作者和财税法律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是依法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对于促进中国财税法学科的发展和繁荣势必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为中国财税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编辑:焱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