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上午,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52次会议在朗润园致福轩大教室举行。会议由北京大学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郝平主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龚旗煌、王博等共20位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郝平通报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会换届情况。根据《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和学校整体安排,学校于5月份启动北京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会换届工作。经各学科推荐、相关部门和教师工作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及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会名单。郝平向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新一届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对学校学位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会议审议了北京大学2021年7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教务部、继续教育部、医学部、研究生院分别汇报了拟授予学位的总体情况。相关分会负责人分文、理两组汇报了各分会学位授予审核情况及在学位审核环节存在异议的博士学位论文情况。针对在评阅、答辩和分会审核过程中存在差评或异议的博士学位论文,学校、院系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论文的修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郝平指出,要坚持学位授予的高质量、高标准,要加强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导师、分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专家评阅、答辩流程、学位论文修改完善等环节,扎实落实学术创新成果综合评价体系,深化改革,破除“五唯”,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
委员会审议、表决了有关学位授予的事项,并审议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