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

本期《时政热词青年说》聚焦“共同富裕”这一核心内容,特邀北京大学团委博士生讲师团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博士生周勇平,以青年的独特视角和一定的理论深度,深入剖析其理论定位、提出历程和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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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共同富裕的新提法、新内容、新思想。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有利于坚定理想信念,平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扎实有效的作风和坚持不懈的毅力,不断推动和推进共同富裕事业行稳致远,为民族复兴、共产主义的实现奠定坚实理论和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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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共同富裕这个词。
第一,理论定位。目前,有这六大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2017年提出的习近平经济思想,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关于共同富裕。也就是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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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理论发展历程。共同富裕在党的文献中很早就出现了。党的十九大(2017年)提出: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本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0年):在2035年远景目标中新增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并使用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这一新提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提出:“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浙江作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2022年6月10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赋予浙江先行先试、作出示范这一重大任务。《意见》中指出,“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比全国的目标整整早了10年。《意见》还指出,“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比全国的目标早了更多。
第三,理论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的内涵蕴含三重意蕴。作为理想意义的共同富裕,指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行动意义的共同富裕,在主体方面,推动和推进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在普遍与特殊方面,人员方面和区域方面都要主要把握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在速度与质量方面,既要讲究速度,也要注重质量。在阶段性和连续性方面,推动和推进共同富裕一直在路上,不同阶段有不同特征。作为结构意义的共同富裕,包括现实目标和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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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到的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的“居民收入差距”“实际消费水平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都是结构意义上的共同富裕,而不是理想意义、行动意义上的共同富裕。要准确把握这个问题。三重维度之间有机联系,紧密相连。要根据结构意义上的共同富裕,优化和调整相应举措,不断推动和推进行动意义上的共同富裕,最终达到理想意义上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