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人物

心理学家潘 菽

发布时间:2009/03/16 信息来源:中科院 编辑:碧荷

潘 菽 (1897.7.13-1988.3.26),江苏宜兴人。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1-1927年在美国留学,先后获印第安那大学硕士学位和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名誉所长。中国现代心理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讲授过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等课程,为中国心理学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早年从事记忆、错觉、汉字知觉等实验研究;后来主要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提出心理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社会科学,而是具有二重性的中间科学的观点;将心理活动分为意向活动和认识活动,区别于传统的“知、情、意”三分法体系;对意识、身心关系、个性等心理学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个人简历

1917—1920年 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

1921年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

1921年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学习。?

1923—1927年 在芝加哥大学学习,获博士学位。

1927—1949年 第四中山大学、中央大学理学院心理系教授,并两度兼心理系主任。

1949—1956年 任南京大学教授兼心理系主任、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

1956—1983年 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1983—1988年 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名誉所长。

1955年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编辑:碧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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