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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章程委员会会议召开 讨论通过《北京大学章程》修订建议草案

发布时间:2015/10/13 信息来源:新闻中心 编辑:未天

2015年10月12日下午,北京大学章程委员会会议在英杰交流中心星光厅召开。会议宣布了北京大学章程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讨论通过了《北京大学章程》修订建议草案。在校的章程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章程委员会主任吴志攀主持。

吴志攀受党委书记朱善璐和校长林建华委托,代表学校对各位委员表示感谢,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工作,集思广益,也希望大家履行职责,把学校章程执行好、完善好。

吴志攀首先宣读了北京大学章程委员会委员名单,并就《北京大学章程》修订背景进行了介绍。他说,去年9月30日教育部核准了《北京大学章程》,章程规定学校要设立章程委员会。章程委员会的职责是对章程提出解释说明文本,组织制定章程实施细则,监督章程执行情况,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章程修订动议,起草修订案。章程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是依法治校的重要措施,也是依章办学、管理学校的重要基础。对于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深化改革,依法治校,不断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北大风格的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章程委员会会议现场

吴志攀在介绍本次《北京大学章程》修订背景时指出,本次章程修订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教育部党组指示精神,学校专门召开两次党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研究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制定了章程修订方案。

北京大学秘书长、章程委员会副主任杨开忠向章程委员会报告了《北京大学章程》修订建议草案。草案提出共三条修改建议,提请章程委员会审议。

针对《北京大学章程》修订建议草案,各委员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最后经章程委员会委员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北京大学章程》修订建议草案。(文/姜南  左应仙)

摄影:李香花

编辑: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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