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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学术讲堂第15讲“道与法之间的张力”:韩非对老子哲学的诠释

发布时间:2015/11/16 信息来源:新闻中心 编辑:白杨

11月9日晚六点半,道家学术讲堂第15讲在二教207教室开讲。来自台湾世新大学的王晓波教授以“道与法之间的张力——韩非对老子哲学的诠释”为题,从“韩非与黄老的关系”“道家与法家‘道’的差异”“韩非对老子哲学的诠释和改造”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阐释。

王晓波首先解释了黄老之术的起源,并指出了韩非思想与黄老之术的联系和区别。黄老之术最早见于《黄帝四经》,而在此文献出土之前,学术界一直将其视为“伪书”。《史记》中将道家的特性概括为“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正是如此,韩非在黄老学说的基础上发展了自己的观点。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司马迁指出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但王晓波认为,韩非的思想并非老子思想的单纯引申,而是“曲解并改造”了老子的思想。因此,要了解老子的哲学,去研究韩非的《解老》《喻老》,这实际上是南辕北辙。

法家和老子的“道”在世界观和认识论方面都有很大不同。道家的世界观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道存在于天地生之前,道能生天地;道是宇宙的本源,是宇宙演变的法则,是一个独立而不改的存在,类似西方哲学中的“第一因”。但是韩非的“道”不能生天地,而是与天地同生,代表天地间的规律,这种道是可以认识的,并通过考察具体的物和形,可以从感性的认识到达理性的认识。王晓波强调,老子没有告诉我们如何认识“道”,老子的“道”,可以为天下母,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老子认为道生万物有一个过程,由一至三乃至万物,这与韩非的观点恰恰相反。韩非认为,不是道决定万物,而是万物决定道。

在解释东方“道”的内涵时,王晓波还将其与西方同时期的哲学观念进行对比,发现东方的哲学普遍不具有宗教性。老子所讲的道德对万物并没有主观意志,不能限制万物。孔子也主张“子不语怪力乱神”,而同时期的西方哲学家如苏格拉底却提出了轮回的存在。因此,即使同样是唯心主义,中国的哲学也主要是客观唯心主义而非主观唯心主义。在确认了“客观”这一基础上,他还强调了法家思想所具有的实证主义色彩。韩非的道是可以验证的,他主张人的知识要来自于感觉和经验,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观点,而近代科学的重要哲学基础就是经验论。韩非的思想要远远早于19世纪奠定英美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基础的培根。

因此,韩非的哲学其实和老子距离很远,而且建立起了古代中国经验主义的哲学基础。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历朝历代的执政者们为了巩固统治,有的独尊儒术、有的崇尚佛教、有的强调道德,法家学说的许多内容虽然一直被作为统治的一种手段,但最为宝贵的经验主义萌芽却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取得更深远的发展,实证主义的哲学在中国变成了非主流派或者逆流派。法家思想虽然影响式微,但始终不绝如缕,在古代,我们可以从许多著名历史人物身上看到法家思想的传承;在崇尚科学理性、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家思想无疑更具有研究价值和借鉴意义。

讲座结束后,王晓波与现场观众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互动,耐心回答了观众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对主题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阐释。

此外,哲学系郑开教授主持讲座,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陈鼓应在讲座开始前致辞。台湾师范大学的陈丽桂教授也莅临现场,并进行了简短的发言。讲座结束后,陈鼓应在总结中强调,老子无为不争、顺应自然,法家则顺应民情,道家和法家学说在当代都很有现实意义。(文/新闻网记者 胡晓妍)

编辑: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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