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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召开党章党纪学习会

11月9日,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召开党章党纪学习会。支部共31人,出席30人,占比超过了支部总人数的2/3。

会议现场

会上,大家对党章党纪进行了深入了解,重点明确了党的总要求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工作总要求是由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主要内容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明确提出了对基层支部工作开展的要求。党支部全体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饱满的政治热情投身学习工作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牢牢把握总要求的方法步骤,努力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概括地说就是理论学习、贯彻政策、奉献服从、遵守纪律、维护团结、开展批评、联系群众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上各项义务之间是互相联系、具有严密逻辑的完整体系。八项义务中首先是学习的义务,接着是执行路线的义务,坚持党的宗旨的义务,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党的决定的义务,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的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义务、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义务,以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义务。如果说第一项学习义务是前提和基本环节,第二、三项政治要求则是核心和重点规范,第四、五项组织要求是保证和必要条件,第六、七、八项是前几项义务的自然延伸和具体表现。所以八项义务总和起来,就构成了一个衡量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基本标尺,构成了完整的对党员的作风规定。

本次活动通过精炼的理论学习,再次提升了党支部成员的理论知识素养,进一步深扎在支部成员的认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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